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勞動合同是否給勞動者1份

法律8.51K
勞動合同是否給勞動者1份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為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 1、即時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注意: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甚至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刻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這種屬於即時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的情形。注意:對於勞動者可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上述情形,勞動者無須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2、預告解除概念:即勞動者履行預告程序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兩種情形: (1)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