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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加班工資很低

法律2.73W
天天加班工資很低
加班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此外,《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14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


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