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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區傷微工傷鑑定到那裏做

法律1.36W
黃埔區傷微工傷鑑定到那裏做
勞動者工傷鑑定到醫院怎麼做

傷殘鑑定不是醫院辦理的,像工傷傷殘鑑定需要向勞動部門申請,由勞動部門委託醫院進行鑑定的。費用一般350元左右,由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承擔的


工傷傷殘鑑定流程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


1)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5)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6)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綜上所述,如果工傷鑑定在得到單位的程序認可之後就應該及時到指定的醫院或者其他機構進行鑑定,但是很多單位為了讓自己的付出的工傷賠償金成本儘可能降低就會為勞動者指定非法定的就而損害了勞動者的利益,此時就可以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