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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職業病該怎樣辦

法律1.16W
得了職業病該怎樣辦
得了職業病該怎樣辦
勞動者長期在一個有毒有害環境中或者其他不屬於勞動者長期從事的工作場所或環境中,比如以長期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引起疾病,往往這種疾病都是會折磨工傷職工一生的,許多勞動者選擇默默忍受,但隨着法律意識的覺醒,更多的勞動者站出來選擇維權: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職業病屬於工傷,要申請工傷認定,職工需先去當地有資質的機構,申請職業病診斷或者鑑定。如被鑑定為職業病,用人單位需自職業病被確診之日起一個月內,或者勞動者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在被確認為工傷後,如果職業病職工傷情確實嚴重,還需要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確認傷殘等級。
職業病職工的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確定之後,便可以依據相關標準,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則由用人單位全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障職業病病人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用人單位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當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用人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應當給予適當崗位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