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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分學完暫扣駕駛證能開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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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分學完暫扣駕駛證能開車嗎
滿分學完暫扣駕駛證能開車嗎
1、暫扣駕駛證滿分學完能開車。駕駛證被暫扣停止使用,參加滿分學習,考試合格後,分數就會恢復滿分,可以開車,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七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按規定參加學習、考試。
第七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持有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
持有第三款規定以外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年齡在70週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發生責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