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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逃税罪

法律2.01W
自然人逃税罪
自然人法人的區別
第一,法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而不是實實在在的生命體,其依法產生、消亡。自然人是基於自然規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國國籍的自然人稱為該國的公民。
第二,雖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體,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體,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體。對比之下,自然人則是以個人本身作為民事主體的。
第三,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與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根據《民法通則》第37條規定,法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社會組織。
(二)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
(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法人的名稱是其區別於其他社會組織的標誌符號。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