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偷税税收罰金怎麼算
一、自然人偷税税收罰金怎麼算?
關於偷税漏税的罰金計算標準沒有準確的規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第52條規定:“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根據本條規定,罰金數額應當與犯罪情節相適應。也就是説,犯罪情節嚴重的,罰金數額應當多些;犯罪情節較輕的,罰金數額應當少些,這是罪刑均衡原則在罰金裁量上的具體體現。在裁量罰金數額時應否考慮犯罪人繳納罰金的能力,刑法沒有明確規定。
二、罰金具有以下特徵:
1、罰金與沒收財產一樣,都是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採取的強制性財產懲罰措施。
2、按照我國刑法“罪責自負,反對株連”的原則,罰金同沒收財產一樣,也只能執行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財產,不能執行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後有的財產。
3、罰金的範圍只能是強制犯罪分子繳納個人所有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如果沒有錢款,可以對其擁有的合法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變賣、拍賣措施,用變賣、拍賣的錢款折抵罰金。
4、罰金的繳納是在法院的判決生效之後,涉及的是刑罰的執行問題。
三、罰金和罰款的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
罰款屬於行政處罰,而罰金則屬於刑事處罰;
2、執法機關不同:
罰款一般由行政執法機關決定,而罰金則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3、適用對象不同:
罰款適用於違反行政法律、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一般違法分子,而罰金則適用於違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4、法律依據不同:
人民法院判處罰金的法律依據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作出罰款決定的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行政機關作出罰款決定的法律依據是有關行政法律規範和《行政處罰法》。
法律上只規定了偷税漏税的具體量刑標準,可是罰金標準的話,沒有任何的計算公式,所以有些普通民眾理解的,罰金的判決標準,基本上是法官想判多少就能判多少,但法官在判處罰金的時候不能不考慮到當事人的執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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