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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企業所得税

法律1.32W
自然人企業所得税
請問自然人合夥企業所得税收是先分後税嗎?
1、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税。 2、《合夥企業法》第六條規定,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税收規定,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税。 3、2006年修訂前的合夥企業法規定了既對合夥企業徵收所得税,又對合夥人徵收個人所得税的雙重徵税制度。2006年合夥企業法修訂後,合夥人只需要膠南個人所得税,不再繳納企業所得税,解決了合夥企業重複納税的問題。 4、合夥人繳納所得税,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税收規定。 一是根據現行的税收政策,年度終了,合夥企業無論是否向合夥人分配所得,均應按照合夥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夥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每個合夥人的應繳税所得額,並交納所得税。沒有約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夥人的平均數量計算每個投資者的應納税所得額。 二是法人合夥人應當就其每一納税年度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企業所得税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税;自然人合夥人就生產經營所得,如個體工商户的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 滿意請採納,並請給予評價。 需要幫助,可以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