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妻子去世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2.3W
妻子去世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妻子死後夫妻共同財產怎麼處理

妻子死後,妻子的那一部分財產則成為遺產,如沒有遺囑,要按照法定繼承原則來分配。丈夫無權處理夫妻共同財產。

妻子死後,妻子的那一部分財產則成為遺產,如沒有遺囑,要按照法定繼承原則來分配。丈夫無權處理夫妻共同財產。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一般來説夫妻共同財產是歸夫妻共有的,如果妻子去世的話,一般來説是支持平均分咯歸屬妻子的一半,按照妻子的法定繼承人或者是遺囑內容來進行繼承。丈夫可以繼承屬於自己的那一份,其餘的將由其他繼承人進行繼承相關財產。如果認為共同財產分割有異議的話,可以到法院提起相關訴訟,由法院來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