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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取得的根據有什麼

法律2.88W
原始取得的根據有什麼
商標原始取得的原則


  1、使用原則

按使用商標的先後來確定商標權的歸屬,即誰先使用該商標,這一商標的商標權就屬於誰,並可以“使用在先”為由對抗使用在後的人,要求撤銷其註冊商標。採用這一原則確認商標權的取得有利於使用在先的人,但不利於使用在後的註冊商標所有人。這種做法會使註冊商標長期牌不穩定狀態,這不僅不利於商標管理工作,而且一旦發生爭議又不易查明誰是最先使用人,不利於爭議的處理。因而,目前世界上採用這種取得原則的國家很少。


  2、註冊原則

按申請註冊的先後確定商標權的歸屬問題,即誰最先申請註冊,商標權就授予誰。按這一原則,只有經過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該商標的申請人才能取得商標權。

商標註冊是一種法律事實。一旦商標所有人通過註冊取得了商標權,就受國家法律保護,而且未經註冊的商標知先也不受法律保護。根據這一原則,首先使用商標的人如不及時申請註冊,而被他人搶先註冊,也就無法對已垢人如不及時申請註冊,而被他人搶先註冊,也就無法對該已使用的商標取得商標權。


  3、混合原則

這是使用原則與註冊原則的折衷適用。根據這一原則,一個企業或一個人只要首先使用了某一商標,雖然沒有註冊,都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以使用在先為理由,對抗他人相同或相近似的註冊商標。如這種對抗成立,已註冊的商標就會被撤銷。如對抗不能成立,商標註冊人即取得了無可辯駁的穩定的商標專用權。這一原則些國家所採用。如美國、英國、西班牙等國都是這樣規定的,只是期限各異,英國規定為7年,美國規定為5年,西班牙規定為3年。

上述就是關於原始取得商標需要使用備案嗎問題的解答,通過上文的描述我們可以從中得知的是原始取得商標不需要向有關部門備案的。商標的作用越來越大,在一個公司進行和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活動的時候也越來越離不開商標方面的事情。我們需要不斷地瞭解相關知識,避免遇到商標方面的糾紛,當遇到相關問題的時候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