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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糾紛仲裁需要多長時間

法律1.59W
借款糾紛仲裁需要多長時間
房產糾紛仲裁需要多長時間
您好,關於“借款糾紛仲裁需要多長時間”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現在各仲裁委的規則雖然各不相同,但一般是簡易程序為兩個月,普通程序為四個月,各地仲裁委員會的規則中對於簡易程序與否主要是看案件的標的額。一般是組庭後開始計算時間,從申請到組庭一般是用半個月的時間。一般仲裁委員會都在網站上有自己的規則,可以進該仲裁委員會的網站看一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七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