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第一次開庭和第二次開庭間隔多久

法律1.73W
第一次開庭和第二次開庭間隔多久
第一次開庭和第二次開庭間隔多久
一、法律意見:
法律沒有規定開庭的間隔時間,由主審法官根據工作確定,但必須在法定的時間結案。
第二次開庭會下傳票。一審刑事案件適用普通程序的應當二個月內審結,但集團犯罪、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可以延長兩個月。
二、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後,人民重新計算審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