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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者只披露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信息嗎?

法律1.51W
求職者只披露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信息嗎?
求職者只披露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信息嗎?
《勞動合同法》第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信息,主要是指與勞動者任職資格匹配的信息,一般包括:求職者的年齡、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員;身體狀況,主要為是否患有不適宜從事求職崗位的疾病;學歷、職業資格、工作技能;工作經歷、是否已經存在勞動關係等。至於與招聘職位無直接關係的信息,如婚姻狀況、生活經歷、與勞動能力無關的生理缺陷等,應屬於個人隱私,用人單位不能強求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