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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土地使用

法律3.11W
17年土地使用
只有九年土地使用權
那你買房子之前不打聽清楚不瞭解情況嗎?如果是這樣説明你對自己太不負責任了。開發商賣給你沒有説你怎麼也沒有問?太草率了。合同簽了就得按合同履行。你説人家欺騙是沒有依據的。法院也不會採信你的説法,至於這個問題是否嚴重,也不一定有多嚴重,到時補交土地使用費就行,關鍵是土地使用費的貴賤,現在還沒有統一的國家標準,只好等到期滿以後再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