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補償標準

私房拆遷補償款如何分配?

一、私房拆遷補償款如何分配?

私房拆遷補償款如何分配?

私有房屋私房拆遷補償款如被拆除後得到的補償款,是對被拆私房所有人財產損失的一種賠償,應歸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為二人以上的,按其對被拆私房所擁有的權利進行分割。在私房內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無權主張分割補償款。私有房屋被拆除後,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安置,一般應由私房所有人與共同居住人通過協商妥善安置。協商不成的,可區分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譬如,被拆私房所有人用拆遷補償款已購住房的,共同居住人有權居住、使用私房所有人的房屋,或者由被拆私房所有人一次性支付共同居住人一定的房屋居住補償款。又如被拆私房所有人本人尚處於借房過渡階段的,則一般由被拆私房所有人給付共同居住人一定的房租補貼,由共同居住人自行解決居住,直至被拆私房所有人解決共同居住人的居住為止。再如被拆私房所有人有其他住房,不再進行購房的,則一般由被拆私房所有人一次性支付共同居住人一定的房屋居住補償款。房屋居住補償款的數額計算,應根據共同居住人的經濟狀況、家庭人口情況、被拆私房所有人所得貨幣補償款情況,由法院酌情判決。私房共同居住人,是在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私房內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處無住房的人。

二、徵地補償標準

徵地補償為確保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我國農民徵地補償標準將實施動態調整、逐步提高並及時足額直接支付給農民個人。國土資源部日前就此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多措並舉,推進徵地補償新標準實施,確保補償費落實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實行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探索完善徵地補償款預存制度、合理分配徵地補償費。建立徵地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年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通知》要求採取多元安置途徑,優先進行農業安置,規範留地安置,推進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的落實。本着“誰用地,誰承擔”的原則,鼓勵各地結合徵地補償安置積極拓展社保資金渠道。被徵地農民納入新農保的,還應落實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不得以新農保代替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

對於私房拆遷的補償款分配問題應當由產權人進行決定,但對於補償標準的認定和補償款的發放問題則由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或者拆遷部門來進行認定,並在與拆遷户協商一致後,簽訂合法的協議,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拆遷款發放給拆遷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