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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實施細則9

法律1.69W
專利法實施細則9
人民防空法實施細則
人民防空法實施細則,各地略有不同,以宜昌市為例,根據《宜昌市人民防空實施細則》第三條本市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同級軍事機關領導本行政區域的人民防空工作。本市及省級人民防空重點縣市(含夷陵區,下同)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人民防空工作;非省級人民防空重點縣及各區人民政府(不含夷陵區,下同)應當指定相關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人民防空工作。本市及各縣市區發展改革、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公安、教育等部門,應當依照法定職責協同做好人民防空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大型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工作需要,設立人民防空工作機構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本轄區、本單位的人民防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