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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訴一般多長時間開庭

法律2.39W
交通事故起訴一般多長時間開庭
交通事故處理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簡而言之,在異地違章的這些車輛現在也無須開回本地,然後有本地的交通管理部門對外地的違章進行處罰,絕大多數的城市當地的交通管理部門是有權利處理異地違章的機動車的。其實也是很簡單的道理,對於異地違章駕駛員本人當然不能是不理不睬的狀態,為了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要第一時間到當地的交管所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