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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款被算給別人

法律2.17W
房屋拆遷款被算給別人
房屋拆遷款被算給別人,想了解農村房屋拆遷款的分配標準是什麼?
你好,如果房屋拆遷款被算給別人,你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追回,在房屋分配實踐中,有時會遇到由於拆遷人的疏忽,導致房屋補償款由他人領取,律師應提示委託人,補償款應由領款人親自領取,委託他人領款的應認真審查委託書的真實性和內容的準確性。如拆遷人疏於審查,錯將拆遷款項支付給他人,仍應對實際的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承擔補償安置的義務。對冒領或錯發,拆遷人可以依法要求返還不當得利。 另外根據現行條件,如果家庭內部對安置補償有約定的,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般應予以遵從。若沒有約定 或約定不明的,則應根據三項原則進行分配:一是 一人一份,均等分割。這樣做,一方面考慮到平等、公平合理 是民法的基本原則,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對補償款是共有的法律關係,原則上也應平均分割;二是 適當照顧 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同住人。這是因為多數老年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人社會保障不足,後繼生存和發展 能力較弱,需要給予特殊保護,而且公房大 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時也應適當照顧其利益。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 在取得公房承租權時額外支付過較多款項的,可以適當多分,這體現了權利義務相一致以及等價 的原則。此外, 如果被拆遷公房內居住未成年人的,對其實際承擔監護義務的人,也可以適當多分拆遷補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