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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主要有哪幾種方式的

法律2.55W
擔保主要有哪幾種方式的
擔保主要有哪幾種方式的
擔保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保證。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分為一般責任和連帶責任保證。
2、抵押。抵押是根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民法典》的規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押。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交付債權人佔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民法典》的規定,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等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民法典》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回收。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時,無權要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