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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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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
無正當理由開除

 1.收集好在用人單位上班的證據如工資卡、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2.提前30日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為由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保存好通知用人單位的證據)解除勞動關係,然後離開。

3.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未簽署勞動合同的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補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