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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公積金

法律1.38W
鐵路公積金
鐵路住房公積金提取
  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户餘額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並支付房租的;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户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户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公積金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鑑,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枱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打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