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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公安局打電話讓過去了解情況的應該過去的嗎

法律3.17W
外省公安局打電話讓過去了解情況的應該過去的嗎
外省公安局打電話讓過去了解情況的應該過去的嗎
1、建議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可以不去,但是配合公安機關的工作也是每個公民的義務,既然公安機關打電話讓你去了解情況,那最好核實一下到底是不是公安機關,現在太多的詐騙電話,所以先核實,然後再決定去不去,如果不去,那公安機關會根據情況的重要性來決定是否登門來了解情況並且還會提出警告,並希望得到配合,所以如果核實是公安機關打電話讓去,那最好去一趟,這樣把自己知道的和公安人員説清楚,自己也就省事了。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