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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買賣合同應該怎麼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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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買賣合同應該怎麼樣寫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不動產買賣合同應該怎麼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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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買賣合同應該怎麼樣寫
不動產買賣合同由於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因此需要多方面考慮約定。以下將主要條款進行介紹:
第一條,不動產基本信息的描述。該條款需要將不動產的信息進行詳細的描述。
第二條,不動產成交價格及支付方式。該條款需要將雙方約定的價格進行描述,並明確如何支付,什麼時間支付,什麼方式支付。
第三條,權屬過户委託事項及相關費用。該條需要注意過户的時間如何與支付價款進行銜接。
第四條,不動產交付。該條款需要注意在交付房屋進行核驗房屋,並且需要注意房屋內部的傢俱是如何處置,以及房屋內户口的問題。
第五條,各方的義務。該條款需要將各方的義務進行約定,保證合同能夠順利的履行,各方均受到合同的約束。
第六條,違約責任。該條款是保障各方的權益。需要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於向違約方主張。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以上就是不動產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建議各位在簽訂合同時全面考慮,規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