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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賬户餘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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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賬户餘額提取

住房公積金顧名思義肯定就是用於房屋的儲金。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使用住房公積金不僅僅限於購房,在租房、裝修房屋、修建房屋等等情況下,其實只要滿足了規定的條件,那都是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來使用的。另外,在購房的時候,如果購房者的資金不足而需要按揭貸款的話,在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也是可以用自己的公積金來申請貸款,此時的房貸利率就要相對低一些。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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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種情況可提取公積金賬户餘額?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户口遷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8、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依照前款第
2、
3、
4、7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
1、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3、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四十五週歲、女職工年滿四十週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4、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