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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處罰是否可以申請複議

法律2.62W
治安處罰是否可以申請複議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羣眾,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治安管理的任務主要有四方面,維護社區治安秩序維護社區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處置治安事件;為民排危解難為人民服務,幫助羣眾排危解難。

治安處罰是否可以申請複議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治安處罰是否可以申請複議
對治安處罰不服可以複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條的規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認為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根據本條的規定,被害人對治安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