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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流產產假工資

法律3.15W
上海流產產假工資
上海流產假工資`
依據申請產假的上海女職工的不同條件,2015年上海女職工享有的“流產假”可能是“小產假”、計劃生育手術假或病假,分別享受不同的假期待遇。以下 為您介紹詳情。   上海2015女職工流產假期:“小產假”待遇 流產可分為“計劃內流產”和“計劃外流產”。所謂“計劃內流產”指的是婦女懷孕生產是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也就是平時所説的具有“準生證”的懷孕,在懷孕期間自然流產或者實施人工流產的情形。所謂“計劃外流產”,指的是婦女懷孕生產是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該次懷孕屬於意外懷孕。也就是已經有過生育的,此次懷孕不具備“準生證”的情況下需要終止妊娠的情形。   “計劃內流產”屬於產假的範疇,享受的是“小產假”待遇。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按照本市政策,2011年7月1日以後流產的女職工,已計發的生育生活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前工資標準的,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由其生育或者流產時所在用人單位予以補差。這裏的“產假前工資標準”是指女職工流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性收入。 上海流產假工資建議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諮詢詳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