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判刑後在監獄怎麼減刑

法律1.52W
判刑後在監獄怎麼減刑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行為人對於某些專業性的問題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請司法鑑定的,由於司法鑑定的結果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刑事訴訟結果,所以行為人應該依法去有鑑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司法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判刑5個月在監獄可以減刑嗎

  只要符合法定條件,監獄裏的犯人就可以獲得減刑。  減刑是刑法規定的刑罰執行過程中的一項措施。是對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適當減輕其原判刑罰的制度。
A、減刑的條件
1、看守所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確有悔改表現”是指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方面情形:認罪服法;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改造;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積極參加勞動,完成生產任務,受到監所表揚或被評為監所改造積極分子的。“立功表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
(1)檢舉揭發監內、外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動的;
(3)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
(4)在搶險救災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積極的;
(5)有其他有利於國家和社會的突出事蹟的。
2、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期間,具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者有重大技術革新的。
(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5)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B、減刑的程序
1、日常考核。根據留所服刑罪犯的表現進行計分考核。
2、監室推薦。各監室對符合減刑條件的罪犯根據其日常得分公開評比推薦,報管教民警同意。
3、集體研究。看守所對監室推薦名單進行集體研究,確定擬減刑人員。
4、公示。將擬減刑名單公示。罪犯若有異議,可以向所領導、駐所檢察人員投訴、舉報。
5、報主管機關審查批准。減刑名單公示後無異議的,由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由主管公安機關審查、簽署意見,報請同級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