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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東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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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東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標準
請問2023山東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標準是什麼?
《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第二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因此,該公司在提前解除合同時,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你本人,如果他們未這麼做你可以要求他們給予經濟補償。這就是對2017山東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標準問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