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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書應當要寫明哪些內容

法律1.71W
勞動仲裁申請書應當要寫明哪些內容
勞動仲裁申請書應當要寫明哪些內容
1、要寫明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姓名(企業一方除寫企業名稱外,還要寫法定代表人)、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單位地址、家庭地址、電話等。
2、寫明申請事項。也就是你想主張的事項。比如,支付拖欠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等。
3、寫明事實和理由,應敍述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後果等,特別是要把引發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關鍵性事實客觀地交代清楚。還有何時入職、做什麼工作、約定工資。應敍述的全面而又簡潔。
4、寫結束語和呈文對象。“特向貴委提出申請,請求依法裁決”、“此致×××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
5、最後落款,即申請人姓名和日期,並且手寫簽名按上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