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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購房糾紛

法律2.36W
二手房購房糾紛
二手房購房定金糾紛怎麼解決

二手房購房定金糾紛發生後,作為購房者來説,可能會尋求調解或者訴諸法院請求解決。然而,我們應該如何去預防和防範這類糾紛呢?為了不至於產生對購房者不利的後果,下面有幾個在實踐中經常用到的解決方法可供參考:


1、購房者將交給中介公司或售房者的錢約定為預付款,比如“買方繳納賣方(或中介公司)1萬元,屬於預付款,如果買賣雙方沒有簽訂協議,此款全部退還買方” 。按照法律規定,預付款與定金的法律性質不同,無論什麼原因,只要合同沒有籤成,預付款都是可以退的。而定金則不同,如果一方單方悔約,不想買房了,則定金不退。有時並非買方不想買房了,而是沒有證據證明;


2、買賣雙方不與中介公司簽訂居間協議或委託代理協議,而是直接簽訂買方、賣方及中介公司的三方協議,因為交納定金並不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必經程序;


3、如果交定金,控制在一千元以下,這樣做一是表明誠意,二是一旦有糾紛,定金退不回來這樣損失會小;


4、如果交了定金,寫明一定時間之內(比如30天),買賣雙方或者買賣雙方與中介方沒有簽署正式的房屋買賣協議,定金交給誰誰退還;


5、簽訂定金協議前一定據理力爭,將對自己有利的條款寫入協議或合同;


6、購房者在購買二手房時最好籤訂認購協議。因為相對於定金協議來説,二手房的認購協議比較好改,只要購房人堅持基本都能成功。因為中介公司有幾千元利潤也想賺,不想讓這筆錢跑掉,因此會在協議的內容上讓步。購房人正可以抓住中介公司想賺錢的弱點,簽訂對自己有利的協議。


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在交易中,我們還要注意的是,如果當事人既約定了違約金,又約定了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兩者不能並用,只能選擇其一。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可以要求增加;定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如果您不知道該想對方要求多少賠償能得到法律的支持,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