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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損失鑑定高説明書

法律3.11W
財產損失鑑定高説明書
家庭財產分配説明書怎麼寫

1、首部


(1)標題。


應寫明“財產分割協議”或“分產契約”。


(2)當事人身份的基本情況。


分別寫明參加析產的雙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等基本情況,同時還要註明他們相互之間的關係。


2、正文


(1)分產的原因。


應根據具體情況簡要寫明具體原因,如因女兒出嫁、兒子分家等。


(2)具體分配(析產)方案。


寫明共有人分產的具體方案及所分財產的名稱、數量、位置等。寫明每一個共有人分得的具體財產情況。如果分得的財產較多,要列出清單,分別予以説明,並在分單中具體標明清單屬於分單的組成部分。


3、尾部


立約人、見證人分別簽字、蓋章,並註明立約的時間。律師代書後,也應在財產分割協議上寫明自己的姓名及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律師代書並擔任見證人的,應寫明見證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