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分開土地使用權的申請

法律3.05W
分開土地使用權的申請
土地使用權與房屋可否分開核算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三)無形資產規定:首次執行日之前已計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資產的土地使用權,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定應當單獨確認為無形資產的,首次執行日應當進行重分類,將歸屬於土地使用權的部分從原資產賬面價值中分離,作為土地使用權的認定成本,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