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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則親屬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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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則親屬的範圍
民法通則直系親屬範圍

《民法通則》上的法定直系親屬按順序依次為:配偶、父母、子女,即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係的上下各代親屬,這一般用於法定監護及遺產繼承。注意:對於親兄弟姐妹則不屬於直系親屬。


以本人為例,直系親屬有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1、系親屬包括哪些


醫學上直系親屬應避免輸血,這裏的直系親屬指的就是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包括,現代醫學證明,直系親屬間輸血有時會發生一種嚴重的輸血反應,稱為輸血相關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這種輸血反應儘管發病率很低,但死亡率卻高達99.9%,一旦發生幾乎無法挽救。


職場生活中,涉及到直系親屬喪假,這裏的親屬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範圍包括哪些?職工的直系親屬,其主要生活來源,系依靠職工供給,符合於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均得列為該職工的供養直系親屬,享受勞動保險待遇。


(1)祖父、父、夫年滿60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2)祖母、母、妻未從事有報酬的工作者;


(3)子女(包括養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弟妹)年未滿16歲;以及雖滿16歲,但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繼續在中學學習者;


(4)孫子、孫女年未滿16歲,其父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力,母未從事有報酬的工作者。


2、律規定的直系親屬都包括什麼人?


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


我國法律一般使用“直系血親”或者“近親屬”,我國《婚姻法》上的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間。最簡單的標準是:生你的和你生的人,是你的直系親屬。


直系親屬,即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係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外祖父與外孫子女等。供養親屬是指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包括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因此,供養親屬一定是直系親屬,而直系親屬未必一定是供養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