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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日期和信用證有效期

法律1.92W
合同日期和信用證有效期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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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的有效期


有關信用證的有效期,基本上有三個關鍵的時效,要把握好:

1、裝船期,就是提單上的裝船期,必須在規定日期之前裝運;

2、交單期:裝運後在什麼日期之前必須交到指定銀行,一般是裝運期之後15天左右(一定要留意:單據以交到哪裏的時間為準,是開證行還是通知行?);

3、信用證的效期:一般在裝運期之後的30天左右(即讓受益人按期裝運後有合理時間交單到銀行)。

以上信用證中的三個關鍵時間點,在信用證中都有註明,要嚴格遵守。做不到的,要提前申請修改信用證。


  信用證保證金的比例根據申請人在銀行的授信不同而有不同的比例,如果申請人在銀行沒有授信,則需要繳納100%的保證金。而如果申請人在該銀行授信良好,甚至可能免於繳納保證金。信用證可以保證賣方收到貨款,也能幫助買方憑單取貨,它的存在有着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