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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日期和簽訂日期不一致可以嗎

合同的生效,原則上是與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時就產生效力。但是,一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要經過特別程序後才產生法律效力,這是合同生效的特別要件。在這種情況下,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是不一致的,合同也許是成立的,但並不一定生效,只有經過批准、登記等手續後,合同才生效。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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