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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申購條件

法律3.04W
新股申購條件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要想將上市工作落實,就要儘快成立上市籌備小組。上市籌備小組的建立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建議老闆親自領導。同時籌備小組裏面既要有公司各個部門的高層,也要有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外部機構的參與。企業如果沒有做好籌備工作,上市就會更加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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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購新股條件

目前新股申購需要2個要求:

首先是足額的可用資金、

其次是準備好相應的市值。申購條件:要在申購日前2天的再往前推20天內,要持有超過日均1萬元的證券市值(滬深兩市分開算)是申購新股的前條件。滬市的每1萬元市值配給一個籤,一個簽到對應1000股;深市的每1萬元配給兩個籤,一個籤對就為500股。《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優先購買權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