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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工塵肺病國家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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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工塵肺病國家賠償標準
塵肺病國家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塵肺病國家賠償標準也就是工傷賠償標準如下:


一級工傷賠償標準


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工資的9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級工傷賠償標準


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工資的8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級工傷賠償標準


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工資的8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四級工傷賠償標準


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五級工傷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工資的7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六級工傷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七級工傷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八級工傷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