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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積金逐月還貸

法律3.27W
南京市公積金逐月還貸
南京市公積金逐月還貸的具體要求是什麼?
逐月還款,公積金賬户必須沉澱12個月.第13個月的月繳存額是用於你次月衝還你的月還款的,如果只有12個月的月繳存額,次月是不會發生代扣的。 2.逐月還款,如果公積金調整之後,沉澱資金不調整 3。南京市公積金逐月還貸,如果賬户除了沉澱資金還有餘額,每次扣款仍是隻扣月繳存額,不足的仍由自己還。逐月還不是必要還足你的月還款額,僅是減輕你的還貸壓力。從相對公平角度考慮,你的所謂除沉澱仍多多餘的錢將用於其他人貸款用,正如你貸款時用其他人錢一樣。 4.每月15日扣款,扣的是除12倍月繳存額沉澱之外滿足一個月的月繳存額的錢(所謂的第13個月的月繳存額,可以是當月的(如果你們單位15日前能把你的月繳存額繳到位的話),如果公積金是20多號才到賬,本月你只能用自己的錢還,次月再代扣了 5.如果月繳存額大於月供了,每個月都有結餘,繼續選擇逐月還款的話,這部分錢不能用來提前還貸,從相對公平角度考慮,你的所謂除沉澱仍多多餘的錢將用於其他人貸款用,正如你貸款時用其他人錢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