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朋友在銀行貸款10萬元,到期了他還不上我作為擔保人該怎麼辦

法律3.29W
朋友在銀行貸款10萬元,到期了他還不上我作為擔保人該怎麼辦
朋友在銀行貸款10萬元,到期了他還不上我作為擔保人該怎麼辦
幫朋友做貸款擔保朋友不還款那麼擔保人就有可能需要代替借款人承擔還款的義務,根據法律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兩種。若是一般保證,債權人只能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先行追償。只有當債務人財產被執行後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擔保人繼續承擔還款責任。而如果是連帶責任,當債務人沒有能力還款時,債權人可要求擔保人履行債務。
一旦借款人跑路,債務無法清償時,作為擔保人應注意審查自己有無可以免責的情形。一般來説,如果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會有部分免責的情況。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