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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銀行貸款到期了還不上怎麼辦?

一、借銀行貸款到期了還不上怎麼辦?

借銀行貸款到期了還不上怎麼辦?

1、向親友借錢暫時彌補漏洞。

假如只是遇到暫時的情況,很快就會有足夠的資金,可以向親友尋求幫助。

2、和銀行協商和解。

確實沒有還款能力,可以把自己的實際情況向銀行負責人員説清楚。

二、向銀行申請貸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本人有效的身份證;

2、銀行流水,一般要連續6個月的;

3、其他的資產證明;

4、穩定的住所證明;

5、能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比如房產抵押、車輛抵押、質押擔保、擔保公司(人)擔保等。

6、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向銀行申請貸款需要滿足哪些基本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提供假材料騙取貸款逮捕流程是怎樣的?

1、檢察院批捕後,應當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發逮捕證,立即執行。

2、執行逮捕的人員不得少於2人。執行逮捕時,必須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證,並責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證上簽名(蓋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絕在逮捕證上簽字或按手印的,應在逮捕證上註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後,提請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批准或決定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或者作出逮捕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在24小時之內進行訊問。對於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應當變更強制措施或者立即釋放。立即釋放的,應當發給釋放證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外,應在24小時以內將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或所在單位。不便通知的,應將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註明。

4、到異地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到異地執行逮捕時,應攜帶批准逮捕決定書及其副本、逮捕證、介紹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機關應當協助執行。

5、公安機關釋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將逮捕變更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

一般向銀行申請貸款時銀行也會審查當事人的收入情況,個人徵信報告等,如果借貸人在後期因為一些意外原因無力償還銀行貸款,肯定不會被判刑。銀行也要根據借貸人的實際情況處理,如果借貸人已經喪失了清償能力,有保證人的話,銀行可以向保證人追債。

標籤:到期 銀行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