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租賃房屋違約金上限

法律1.7W
租賃房屋違約金上限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上限是多少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中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對方支付一定的數額的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因此房屋租賃違約金不能確定一個明確數額的限額,只能在個案中根據對方的損失大小,並根據法律規定的其他因素來確定違約金的具體數額。

正是因為承租狀態當中的房子賣出去之後,原始租賃合同有效,才將這種情況稱之為買賣不破租賃,如果之前就已經解除了合同,或者因為承租人違約而解除了合同的話,那麼從始至終都是不存在買賣不破租賃的。總之,解除合同和買賣不破租賃是沒有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