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監護人與法定監護人區別是什麼

法律3.29W
監護人與法定監護人區別是什麼
監護人與法定監護人區別是什麼
1、監護人分為法定監護人、指定監護人、委託監護人三種。
2 、法定監護人,是按照法律規定產生。例如,一般來説,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為其父母,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為其配偶。
3、指定監護人,是指法定監護人之間對監護權存在爭議,由居委會或者人民法院指定成為的監護人。
4、委託監護人,是監護人將監護義務委託給他人,成為新的監護人。 因此,法定監護人只是監護人的一種。
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的規定視為指定監護人。
5、指定監護人的順序。前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無監護能力或者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被監護人有利的原則,從後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擇優確定。被監護人有識別能力的,應視情況徵求被監護人的意見。監護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順序中的數人。被指定人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上述規定,作出維持或者撤銷指定監護人的判決。如果判決是撤銷原指定的,可以同時另行指定監護人。此類案件,比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