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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簽勞動合同後原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的

法律2.8W
續簽勞動合同後原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的
續簽勞動合同後原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的
1.續簽勞動合同和原來的勞動合同就無效了,雙方需要按照新勞動合同的條款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但是,為了避免以後發生一些不可預知的勞動爭議,員工也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原來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並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