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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轉讓費的收取主體

法律1.07W
房屋租賃轉讓費的收取主體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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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管理費收取標準


出租房屋辦理合同登記的,房屋租賃管理費按月租金的2%交納。(當月租金低於指導租金時,按指導租金收取)  出租房屋辦理備案手續的,房屋租賃管理費按月租金的3%交納。(當月租金低於指導租金時,按指導租金收取)  五、個人出租屋納税標準  月租金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税收綜合徵收率為4.1%(房產税4%、印花税0.1%)。(如有變動,以税務部門最新公佈税率為準)  月租金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税收綜合徵收率為8.22%(營業税3%、房產税4%、城市維護建設税0.03%、教育費附加0.09%、印花税0.1%、個人所得税1%)。(如有變動,以税務部門最新公佈税率為準)

租賃合同到期後,租賃人需要向被租賃人重新簽訂一份合同,來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到侵害。關於租賃合同到期後的辦理可以根據現實要求,或者其他因素相應添加或者改動。前提是在於不損害雙方利益的同時還保障雙方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