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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拖欠員工工資,辭退員工後怎麼處理

法律1.96W
老闆拖欠員工工資,辭退員工後怎麼處理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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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員工工資怎麼處理

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該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個人的基本資料.然後去該公司調查瞭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該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

      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勝訴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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