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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提前終止房屋租賃申請書

法律1.45W
違約提前終止房屋租賃申請書
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違約嗎

1、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條件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房屋租賃協議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約收回租賃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租賃房屋;承租人確實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長期閒置,不能物盡其用的;屋承租人故意、或者過失將所租房屋損壞,改變房屋用途、拒絕修復或者賠償的。


3、對於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賃期間,如果存在以下情況,就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出租人未按時交付房屋,經承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付。


4、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實現房屋租賃的目的;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出租人不履行檢查、維修義務,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如果在進行租房後也是需要簽訂租賃合同的,在租賃期間承租人也是需要按照合同中規定的內容去執行的,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未經允許就擅自將房屋進行轉租,或者是未經允許就擅自更改房屋的結構等情況後,因為承租人做出了違約行為出租人也是可以與之解除租賃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