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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上社保引起勞動爭議

法律1.24W
公司未上社保引起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範圍
勞動爭議範圍主要包括: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係後發生的糾紛;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而發生的糾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規定勞動爭議範圍是: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 (七)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係後發生的糾紛; (八)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而發生的糾紛;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