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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醫保,大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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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醫保 大病救助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在瞭解醫保,諮詢大病醫保救助政策規定

一、救助對象:
1.重點優撫對象 : 包括在鄉老複員軍人、在鄉三等以上傷殘軍人、紅軍失散人員、蘇區老幹部 , 集中居住在縣光榮院、縣工 療站的優撫對象。
2.農村五保對象 ;
3.農村低保對象 ;
4.城市低保對象 ;
5.縣人民政府確定的有其他特殊困難的貧困對象。
二、大病救助病種:
1.惡性腫瘤
2.尿毒症 ( 腎衰竭 )
3.重症肝炎 ( 肝硬化或急性肝壞死 )
4.腦中風
5.急性心肌梗塞
6. 急性壞死性胰腺炎
7.縣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每年醫療費負擔 2 萬元以上的其它疑難雜症
救助對象患國家規定的特種傳染病 , 按國家相關規定給予救助。以上內容是關於大病醫保救助政策規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