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交通違規記分週期

法律7.53K
交通違規記分週期

交通違章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如何計算記分週期


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週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後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為2011年4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從2012年7月起,未申領機動車環保標誌的車輛禁止上路。機動車“黃綠標”需粘貼於機動車前擋風玻璃內側右上方,便於查驗,禁止轉讓、轉借、塗改、偽造。凡未貼標車輛上路行駛一經查處,將罰款200元,但不做扣分處理

總而言之,對於機動車牌照扣國家有專門的規定限制,不能隨意,我們在購買了機動車車牌之後,要按有關規定正確地安裝車牌扣。同時我們在平時開車上路之前也要習慣性地檢查機動車牌扣是否有鬆動的情況,要注意的是如果車牌有遮擋或者歪斜的情況,也是會扣除相應的分數的,這是需要我們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