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記分週期滿12分怎麼辦

按照規定,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也就是説,一個記分週期的計算方式為“月頂月”,比如3月1日取得駕駛證,那麼至第二年的3月1日為一個記分週期,從第二年的3月1日起算下一個記分週期。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五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記分週期滿12分怎麼辦